在庭审前,威宁自治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依法向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当事人送达了案件受理及开庭通知书,研究决定依法组成仲裁庭利用流动仲裁庭并在申请人所在地就近就便选择开庭地点,按照法定程序开庭审理此案,仲裁庭将根据庭审后综合相关情况依法裁决并送达当事人。庭审活动结束后,当事人对仲裁庭在办案过程中表现出的人文关怀和采取的灵活模式诚挚“点赞”。
近年来,威宁自治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为进一步方便百姓、深入一线、服务基层,切实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处理质效,通过设立“流动仲裁庭”工作模式,变“群众走进来”为“服务走出去”,实现了从“坐等办案”到“上门服务”的转变,及时高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纠纷,不仅减轻当事人诉累,打通仲裁为民“最后一公里”,为农村土地纠纷就近就地解决实现为民服务“零距离”,同时更好发挥庭审过程中的宣传教育作用,达到审理一案、宣传一片、和谐一方的良好效果,在以案普法中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威宁自治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相关人员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发力,把流动仲裁庭搬到田间地头,进一步增强土地纠纷争议双方当事人合理维权意识,用心用情化解土地争议双方之间的“维权心疙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