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曾给某报社翻译一份稿件,在发稿时他向编辑递交了一份没有标点符号的译稿,编辑在审稿时遇到了很大困难。
只见密密麻麻的文章,竟没有一处标点符号,编辑看得迷迷糊糊。一直以来,鲁迅所写的文章,向来逻辑严谨,思维缜密。
编辑赶紧给鲁迅去信,询问是不是把草稿发过来了?原来这是鲁迅有意这样做的。
一次,鲁迅听到同行抱怨一家报社,在支付稿费的时候,是根据文字的数量来确定,而标点符号不予计算。
同行向鲁迅抱怨道,“我们辛苦翻译的文章,却被编辑大打折扣,这是不公平的,这样做打击了我们的创作热情。”
鲁迅听完,心里仿佛被什么东西堵住似的。因为他深知在翻译过程中,需要付出全部精力。有时为了一句话,需要到图书馆查阅大量的资料,才能准确翻译出来。而他们所使用的标点符号,也是经过深思熟虑:有的表达语气、有的表达情感,有的是节奏的快慢。
鲁迅心想:遇到这样的编辑,不分青红皂白盲目地将标点符号不予计算,确实令人心寒。
鲁迅随口问了一句,“这是哪家报社?”同行说了这家报社的名字,这正是鲁迅做翻译的那家报社。
鲁迅决定要为同行伸张正义,于是他将手里这份已经完成的译稿,又重新整理一遍。全篇没有一个标点符号,文章也不分段落。就这样,他将这篇译稿邮寄给报社。
鲁迅将同行对稿费中标点符号被忽视的不满,详细地说了一遍。编辑听后,觉得这是自己工作上的疏忽,于是连连道歉,并恳请鲁迅把标点符号和段落都加上。从那以后,编辑在结算稿费时,也将标点符号纳入计算的范畴。
从处事方面,鲁迅并没有直接指责编辑,而用一种巧妙的方式来解决。他通过实际行动,让编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它启示我们今后在处理问题时,运用智慧和恰当的方法,也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