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仲裁庭开庭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现场
本报讯(通讯员 刘军林 陈永鹏) 日前,威宁自治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利用流动仲裁庭开庭审理1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皆在以依法行政专项整治为契机,纵深推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威宁自治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就么站镇红岩社区申请人赵某怀,被申请人么站镇红岩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人刘某钢,申请人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解除被申请人与第三人2017年10月25日订立签订的《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中(地块名称为高家地铺、埃丘、瑶洼子、白沟、目家地铺、埃丘、高家地铺、毛家地、目家地铺、埃丘)的承包合同一案,在庭审前依法向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当事人送达了案件受理及开庭通知书,威宁自治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依法组成仲裁庭利用流动仲裁庭并在申请人所在地村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开庭审理此案,仲裁庭将根据庭审后综合相关情况依法裁决并送达当事人。
据了解,今年以来,威宁共收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申请5件,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4件,已开庭审理4件(利用流动仲裁庭开庭庭审2件),经审查不予受理1件。下一步,威宁将以更多便民举措,走到人民群众中间去,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暖心的服务。